如承租方需取消和重新安排租賃內容,承租方需在租賃日期前14天通知出租方。承租方如租賃日期為平日,則可改於同年度之平日使用,有效期為半年。如承租方租賃日期為假日,則可改於同年度之平日及假日使用,有效期為半年。改期只能更改一次,並且原定之出租船隻將不設更改,一切租約文件須於兩週內與出租方協商更改,否則作自動放棄所有權利論。承租方如在少於14天前知會出租方,出租方將不會退款或重新安排租賃。
食物和飲料訂單必須在租賃日期七天前全數付清,訂單一經確認將不得更改和取消,出租方將不會安排退款。因船期取消或改期情況下,本公司代租賃人預訂之物品及飲食,如因食物已製或其他因素,租賃人仍須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食物及飲品並自行分發。
優遊海洋有限公司將本著以優質服務, 公平合理之態度為服務宗旨,提供安全航導,專業分析著重質素服務為目標,並以香港法律為依歸。 跟據香港海事條例,凡承包租賃本地註冊之遊樂船,此等出租遊樂船只能作為遊樂目的之使用,凡作為商業性公開售票或載客之用途均屬違法。如有任何異議,均以本公司決定為準。